中卫市化学品安全协会发文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22-01-18 16:26:51
为规范协会发文、收文、借阅、立卷、归档等公文管理工作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发文管理
1、协会发文由秘书处负责,并负责文件的起草、校对、以及文件的文号编发、承印、造册登记等工作。
2、协会向上的请示汇报,下发的决定、通知、通报及与外单位的重要联系,均应以文件或信函方式办理。
3、协会行文以“卫化安协发”编号,信函按“卫化安协函字”编号。
4、拟稿要求做到一事一文,内容无误,表达清楚,语言简洁,用词准确,字迹规整,标点正确,附件齐全,便于实施。草拟公文,要统一用A4纸打印,签发页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。
5、核稿要求把握:符合自治区和中卫市法规政策要求,此事该办,此文该发,所撰之稿技术无误,文字简练。
6、以协会名义发的各类文件由秘书处负责审核,在确认核稿和撰稿均符合要求后由秘书长签发。公文一经签发,即具有法定效力。撰稿人未经签发人同意,不得再行修改。
7、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。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领导签发日期为准。
8、文件、信函由承办人确认底稿完整、附件齐全后由秘书处存档。
二、收文管理
1、凡外来公文、挂号件、刊物、包裹等均由秘书处领取签收。
2、凡外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,需要领导了解或批示的文件,由会长签审,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秘书处负责人传阅,并按照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,做好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。
3、秘书处根据领导批示精神,及时将文件传递给承办人签收阅办,承办、传阅人在办理或阅后应退回秘书处存档。
4、对限期回复的文件,秘书处要负责抓紧催办。
5、文件回收后,按要求立卷、归档或销毁。
三、文件归档
秘书处在年末将全年的文件、信函清理,装订成册存档。无保存价值或保存期满的文件,在承办人确认毋需保存后,统一秘书处负责销毁。